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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品 食品、饮料

《啤酒纯净法》深度解读

更新时间: 2023-09-07 来源: 产品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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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近500年歷史的德國啤酒《純淨法》(Reinheitsgebot law)正式申請成為聯合國教科文組織的「非物質文化遺產」。

  於1516年在巴伐利亞州開始實施的這項嚴格法律明確規定只允許用四種成分來釀造啤酒:大麥、啤酒花、麥芽和酵母。”

  以上这段线日的一则报道。通过阅读本文,您会知道这两段话至少犯了两个常识性错误。

  2016年4月23日是一个对啤酒爱好者以及啤酒经销商来说意义重大的日子。因为在500年前当日的巴伐利亚,“啤酒纯净法”诞生了。严格遵循啤酒纯净法酿造的德国啤酒因此享有极高的口碑,在世界各地以啤酒纯净法做卖点的德国啤酒不计其数。作为从事科研喜欢推敲的啤博士之一,禁不住想发两句杂音:五百年前哪里来的德国?纯净法到底是个啥东西?是不是所有好喝的啤酒都要遵守这个?

  让我们回到500年前,那时候的巴伐利亚地区隶属于神圣罗马帝国,这个帝国既不是权力高度集中的大帝国,也不是如同现今欧盟的平等多元超国家联盟;而是一个分封土地,广建诸侯的封建领主制的松散帝国,可以说他既不神圣也不罗马。但维系整个神圣罗马帝国的一个主要的因素,便是税收,为便于管理酒精饮料的税收,政府必然将对征收对象进行严格的定义,不然一碗加料鸡汤也收啤酒税岂不是非常坑爹?

  1516年4月23日巴伐利亚公爵威廉四世在慕尼黑北部城市英戈尔施塔特(Ingolstadt ,奥迪公司所在地)召开三级议会(assembly of estates,法国大革命前的三级议会与这种议会的形式一脉相承),他宣布“我们大家都希望在我们的城镇,集市和乡村销售的啤酒中,除了大麦,啤酒花,水以外,无另外的任何添加成分。”而当天开会主要是讨论财政税收问题,关于啤酒,就那么一小段记录下来。

  其实就这三样东西,也不能酿造出啤酒,要酿造出啤酒,也得违背纯净法加点其他东西--因为啤酒发酵所需的酵母在十九世纪末才由法国微生物学家巴斯德正式发现;而早在17世纪,荷兰代尔夫特人科学家安东尼·范·列文虎克就曾借助显微镜描述过酵母,不过当时这位荷兰微生物家认为酵母不是生物。就连德国原装的德国之声也有这种错误,真让我等友邦人士莫名惊诧。不过,此纯净法历经时代演变,现今仍存在于德国税法《关于1993年7月29日颁布临时啤酒法案修正案公告》的第9条。

  更让人觉得有趣的是,啤酒纯净法也许存在了500年,但德语里啤酒纯净法这个专有名词“Reinheitsgebot”存在的时间却不是很长,它是在1918年3月4日的一场巴伐利亚州议会关于啤酒税收的激烈辩论中,被一位议员Hans Rauch顺口抛出。而在此之前,这条法律多被人称作“禁止掺杂法案”(德语Surrogatverbot)。无论如何啤酒纯净法作为世界上最古老且仍有效的食品安全和消费的人保护法案是无可置疑的。

  但是,这过时的法律值得借由商业目的而大肆宣传吗?我个人觉得是极其可笑的。要知道,在五百年前颁布啤酒纯净法的同一历史时期,还有“面包法案”,“披萨法案”等等制作规范的法律,现在这些“法律”早已无影无踪。啤博士这些年借着不同的国际会议,和德国同行就德国啤酒展开过无数探讨,虽然德国人对德国啤酒的自豪毋庸置疑,但他们也对慢慢的变多不守规矩的精釀啤酒抱有极大的好奇。

  实际上即便在之后才出现的德国,啤酒纯净法也出现了两个版本:巴伐利亚版(南德)和德国版(北德),这可不是“一版各表”而是“一边一版”。(巴伐利亚和德国的关系请自行参照上海和中国:P)巴伐利亚版啤酒纯净法更严格,在下发酵的拉格中只可以使用大麦汁,啤酒花,水和酵母;对上发酵的艾尔除了四大元素,可适当添加小麦汁或燕麦汁。而德国版啤酒纯净法对下发酵拉格的规定更灵活;允许添加纯蔗糖,甜菜糖,转化糖浆,改性淀粉糖浆,甚至由上述糖浆制作的着色剂。因此,德国版啤酒纯净法已经与最初1516年的啤酒纯净法大相径庭。

  实际上北德地区,采用大米,豌豆或土豆淀粉代替大麦汁做淀粉源不仅是允许的,而且被1873年德国帝国法律所保护,但这类加料啤酒的生产仅限于“北德啤酒税收共同体”。在1906年6月3日德意志第二帝国时期,德国版啤酒纯净法一统江湖;而当1918年巴伐利亚王国成为魏玛共和时期德国的一个省时,魏玛共和国在啤酒纯净法上实行“一国一版”,即只承认并推行巴伐利亚版的啤酒纯净法。同样的情形也出现在1949年以后,当时巴伐利亚重新加入德意志联邦共和国。

  但是这种“一国一版”的情形在1987年遭到来自外部的瓦解,欧洲法院判定巴伐利亚版啤酒纯净法限制了啤酒,特别是来自欧洲其他几个国家啤酒的自由贸易。从此,德国之外那些“非纯净”啤酒也得以在德国境内销售;而且在德国境内生产的德国啤酒,如果用于出口,也能不用遵守这过时的德国啤酒纯净法。不过巴伐利亚地区的德国啤酒厂除外。

  从啤酒纯净法的演变,我们大家可以学习到的是:人类对事物的认知是渐进式的,比如酵母;人类制定的规则也会因对事物认知变化而变化。而各种法律规范,起到监督规范作用的同时也应鼓励创新,因为创新是在对事物有新认识之后产生的。好吧,其实我说的只是啤酒。